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冬至飯

近日有個問題困惑著我. 話說他家裡的冬至已於剛剛的星期日進行了, 而我家(其實是外婆家十幾人)的冬至則於冬至正日舉行. 我們下年十月都結婚啦, 到現在, 他只跟我外婆和兩個表弟見過面, 其餘的舅父阿姨都還未有見過他. 我覺得都是時候亮相吧! 總不能到結婚那一天才見吧!
 
我便問他冬至那天會否跟我去外婆家做節, 他答我要陪媽媽喎! 我的反應, 除了是"哦", 便不知還可以怎樣了. 我明白, 冬至正日留下媽媽一個在家, 好像有點那個. 但下年開始, 便要兼顧兩個家庭, 難道每次我家做正日, 我便要陪他回家陪她媽媽, 而要缺席我家的做節飯嗎?
 
很明顯, 他的家是不會做正日的, 因為他兩個家姐已各有家室, 正日她們應該要回老公家. 那既然他的家不會在正日做, 又在正日前做了節, 那我就應該可以正日回家做節吧! 但是將來要一切要以老公為先, 若老公要在正日回家陪媽媽, 那我是否便要跟他回去, 而不去我家做節呢? 我家很多時候也是做正日(因為單身的孫兒和離婚的兒女比較多), 那我是否就此不能回家做節呢?
唉...或者又是我想多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